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基本知识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指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的地区。
曲靖市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旨在推动各地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示范区创建工作分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开展,示范区创建的申报方式为竞争性申报,由创建城市提出申请,省政府提出推荐意见,国家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文化部、财政部确认。曲靖市历经数年争取,于2015年5月向国家提出创建申请,7月22日经文化部、财政部批准,正式列为第三批创建城市。
曲靖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重要意义:
(一)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文化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省委向曲靖提出的“七个走在全省前列”要求,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具体标志。
(二)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的主要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曲靖的重要基础。
(三)有利于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只有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供充足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文化创造力,壮大文化产业,巩固文化发展良好局面,为把曲靖建设成珠江源大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是一项光荣的使命。
(五)争取国家对我市文化建设更大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