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首日。该《条例》是全市首个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法规,旨在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将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中枢街道积极响应,充分利用电子屏,播放“《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标语,在街道上下形成启动《条例》宣传氛围。

下一步,中枢街道将结合实际组织学习《条例》,宣传《条例》内容,采取措施实施《条例》,为中枢街道的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张华平

编审:王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