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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县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通告
2019/8/12 21:37:04 点击:565
关于规范县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的祭祀行为,引导市民“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净化城市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树立绿色祭祀新理念。现就2019年中元节(农历七月半)期间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破除焚烧纸钱等陈规陋习,做到理性、节俭、文明祭祀。大力提倡网上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树立文明、安全、公德意识,突出生态、环保、低碳理念,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草地树木,不污染空气河流,严防火险火灾,确保安全有序。
二、严禁在城区各主次干道、绿地、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公共场所范围内焚烧冥币(纸钱)、香烛和其它祭品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大气环境的祭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兜售冥纸、冥币、鞭炮等祭祀物品。
三、广大市民应自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积极采取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城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城乡综合管理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中共陆良县委宣传部
陆良县文明办
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
陆良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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