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已到,清明将至,春备耕生产在即,森林火灾防控进入特险期,为推动移风易俗,预防火灾发生,保护好绿水青山,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我们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公职人员、社区工作者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影响教育家人、亲友增强杜绝野外用火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二、规范农事用火。春季农事活动增多,请广大群众牢记,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林地、林草熰火灰、烧田埂及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烧荒燎堰、焚烧垃圾和秸秆,以免引发森林火灾。

三、传承文明祭祀。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传承文明美德,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等文明祭祀活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倡导暂不返乡祭扫,不聚集祭扫、不聚会就餐。现场祭扫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管理,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上山入林,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焚香烧纸、点燃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四、倡导文明出行。请广大朋友们在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美景,又保护自身安全。

五、履行防火义务。各行政社区、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松手、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动,着力提升依法防火能力、科学防火能力、综合防控能力、火情处置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六、尽到监护责任。请广大群众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监护,不在林区边缘放炮、点草、扔烟头等野外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春季风干物燥,火灾诱发因素较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