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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乐街道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情况汇报
2019/11/19 9:17:12   点击:1552

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1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同乐街道采取多种方式,向街道及社区干部职工、辖区居民群众大力宣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内容。

宣传活动中,有效利用辖区内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利用职工例会传达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内容,社区志愿者则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居民广泛宣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吁广大居民群众要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积极行动,践行文明;立足本职,塑造文明;遵章守法,共建文明。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来,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争当创文工作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通过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等活动,推动《条例》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楼栋,引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条例》,形成知晓、认同、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0份。 

此次宣传活动,既是帮助居民自觉培养文明习惯,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主要落脚点。在辖区内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同乐街道将加大宣教力度,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基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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