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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河镇文物安全专项检查 整改工作汇报
2018/6/21 13:18:10   点击:3839

三岔河镇文物安全专项检查

整改工作汇报

 

根据陆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17年文物安全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三岔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党委政府严密组织,迅速安排布置,成立了以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文化中心、建设中心、消防、村(社区)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组,及时对龙凤寺古道、孙渡故居、保唐家宅等十六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共16处。

(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水阁寺。

(二)县级文物保护点15处。其中有:龙风寺古道、罗依村古城址钱镜堂将军夫妇墓、通明大和尚之墓、钱汝清将军家宅、兴和昌商号旧址、周国才家宅、李生家宅、棠梨村维崙寺、保唐家宅、陈张弟家宅、孙渡故居、王占富家宅、关圣宫大殿、小垢甸村古墓共15处文物点。

二、主要做法

为做好我镇文物安全工作,经请示镇党委政府同意,镇文化广电中心在县局领导的带领下,配合县文物管理所,于15日,对我镇各文物点进行了严格排查,同时加大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完善文物安全各项制度建设,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制,制定文物安全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县局的相关要求,以有效预防和遏止文物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做到“五落实”,成立保护机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档案资料,指定专人管理,有利于今后的长期保护工作。

在检查中,有关人员对消防器材配置场所有误进行了现场纠正,对消防安全设备不全且消防器材配置不符的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严格配置要求,对乱搭乱拉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当场进行查处,并对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提出了修建消防水池、供水管道、涂刷防火防腐材料等建议。对个别单位人员消防知识不了解的情况,现场给予指导和培训。同时,再一次强调了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不能松懈麻痹,要从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设施上加强安全防护,绝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有老建筑(家宅、故居)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大多都还有人居住,大多是老人居住,住户消防意意识淡薄,私搭乱接电线、柴草乱堆乱放,且老建筑多为木结构,一旦出现火情将会形成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水阁阁楼管理混乱,乱搭乱接电线、杂物乱堆乱放且供有长明灯(香油灯)。现场对村委会及阁楼管理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

3、除水阁、关圣宫、维伦寺等少数几处有专人看管外,其它均无专人看管。

4、几处名人家宅现产权大多在私人名下,会出现随意更改现状,给保护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5、人员意识淡薄,没有文物保护意识。

6、多数老建筑出现屋顶坍塌情况。

7、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文物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下,文物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比较短缺,对野外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二是宣传上的缺失。部分干部群众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一定的了解。

8、其它室外文物(墓、古道、古城址)均未发现有破坏形为。

四、整改措施

为确保了我镇文物的安全,实行细化管理,层层落实到位,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一)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重点环节。为保护辖区内文物安全,在镇文体广电中心设立文物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镇文体广电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定时对全镇文物进行大排查,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对《文物保护法》大力宣传,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全镇上下形成“人人珍惜文物、自觉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村文化站和村级文物保护联络员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网。

     下一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人人爱护文物、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岔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017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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