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 陆良县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即将开始
2020年在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非遗主题系列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司局函件《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预通知》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开展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文化传播活动,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就,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自主参与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陆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陆良县文化馆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2日(8:00—19:00)
地点:县城同乐广场(警务室旁)
四、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静态、活态和动态二个类别。
(一)静态展出
设计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政府公布的非遗项目的宣传版面,在宣传“非遗法”的前提下,图文并茂介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果,各参展项目制作宣传册发放。
(二)活态展示
1、现场音频播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等。
2、组织展示代表性非遗项目文化产品,项目传承人现场展示其技艺、绝活并可当场出售其产品。
3、具体展示项目包括陆良草编,陆良蚕丝制品,陆良马街银器,陆良土陶、陆良板鸭,戴氏中医正骨制剂方法,大地陈氏中药(胃肠)制剂方法,良迪青瓦制作技艺,土陶拔火罐养生方法,陆良刺绣,陆良荞三香、馓子等。
五、有关要求
1、各参展队应发扬团结友爱、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的优良作风,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尊重观众,严守纪律,遵守作息时间,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2、各参展队必须遵守活动的有关规定,确保往返人员及财产安全。
3、各参展队确定参展后,如有特殊建议和要求,可通过联络员向组委会反应,统一协调解决。
4、各项工作责任人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5、各联络组做好邀请函的发放和参展队的责任书签订,确保参展队准时参展
陆良县文化馆
2020年6月10日